都说了那鞋不是她的,总是不信,怪她咯?
可是,一波未平一波又起,都是女主命惹的祸啊。
凤歌就这么闲逛着,刚拐入一个巷子,麻烦就冒出来了。
那是一个长得极为,怎么说呢,总之就是特别凶猛,胡子长,头发长,身上那些毛也长得很,就跟未开化的野人似的男人。
“你就是偷了我们荣耀马司的马的家伙吧?”野人大叔看了看手中的画像,说道。
“这不叫偷,是光明正大的抢。”凤歌解释道。
说偷?太毁她的一世英名了!
野人大叔愣了一会儿,回过神来,道:“抢和偷也没什么区别,总之,你犯了《镇州马匹管理法》的第66条,不得随意偷窃、抢盗……”
“停!”凤歌堵耳朵,“我再交点钱,这匹马我买了,怎么样?”
野人大叔看了她一眼,明显是在歧视她是个小白脸:“就凭你?”
“买一匹马很贵?”还是杂交品种,我就不信能有天价了,要是能有那就是抢劫!
“一万仙米,你交的出吗?”野人大叔鄙视地看了凤歌一眼。
“当然交得出。”凤歌拈了拈自己身上用优质丝绸做的衣服,笑道。
野人大叔勉勉强强相信了,开口道:“你金主家在哪?”
“……我目前住客栈。”凤歌心中无语。
她不就是皮肤白了一点吗,怎么都认为她是小白脸,好欺负?
“哦,也对,你的金主可能不在这里,带我去吧。”野人大叔理解地笑笑。
凤歌:“……”
啊喂,她有什么金主啊!这个世上除了夫人,真的没人养得起本大爷了。
……
说夫人到夫人到。
百里临就这么寻觅着凤歌的踪迹,来到了北遥城门口。
城门口贴着一张告示。
“今天城内搜捕犯人,暂时关闭城门!”
百里临心中焦急,等?他等不起。
于是他直接灵力一扫。
比凤歌还要恐怖。
城门“啪”的一声倒了。
倒了!!
所有的百姓士兵都被这巨大的响声吓坏了,他们朝城门口处看去,视野间赫然撞入那个仿佛可以睥睨天地的黑衣男子。
少女心炸裂。
好帅啊啊啊啊啊!
守城兵们回神,没有再犯花痴,他们互相对视一眼,便将昨晚凤歌的罪名推到了百里临身上。
“昨天打开城门的就是这个人,快抓住他!”
他们迅速朝百里临跑来。
百里临黑袍一动,便拐入了一条巷子。
守城士兵们跟在他后边追。
当然,不一会儿便被百里临甩掉了。
百里临在城内七拐八拐,实际上是在寻找着凤歌的踪迹。
巧合嘛,又出来了。
凤歌正跟在那野人大叔身后走着,准备回她寄养马儿的地方时。
百里临出现了。
凤歌:“!!!”夫人什么时候找到这里来的?
只见百里临猛地抬头,那白袍便撞入眼帘。
他的目光一滞。
百里临身形一动,便越过电灯泡野人大叔,来到了凤歌面前,确认是凤歌后,便紧紧拥住了她。
凤歌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,也伸出手抱住了百里临。
一日不见隔三秋,忽然有点贪恋夫人那冰冷的温度了肿么回事?